金管會3日表示,由於遠雄人壽辦理自地自建不動產投資開發作業、利害關係人交易等業務有違反保險法令規定,且不動產投資開發案的相關監督管理、內部控制及法令遵循機制核有嚴重缺失,除依保險法核處遠雄人壽罰鍰共新台幣1440萬元,並限制3年內不得新增不動產投資,同時解除遠雄創辦人趙藤雄的次子、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的職務,這也是自國寶人壽總經理後,金管會再度解除現任壽險公司總經理職務。根據規定,5年內將不得回鍋。

金管會指出,遠雄人壽共14個自地自建案(包括金屬加工新莊副都心、中和左岸、三峽北大案等),應建立相關內控制度並落實執行,但金管會金檢發現,自地自建不動產投資開發案的採購發包、監工驗收及請款作業等重要作業事項由遠雄集團辦理,依金管會金融檢查及相關事證發現,遠雄人壽自2007年起至今有倚賴遠雄集團金屬加工為其決定及辦理自地自建不動產投資開發事宜,遲未建立不動產投資開發作業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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